扫黑除恶丨陈一新:今年扫黑办工作要做到“十抓”
1月28日,中央政法委秘书长、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5次主任会议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审议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议题,研究近期扫黑办工作。
会上,陈一新指出,今年扫黑办工作要做到“十抓”:
抓全年思路谋划
今年是专项斗争的中期,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,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、躲避锋芒的“蛰伏之年”,也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、瓶颈显现的“攻坚之年”。扫黑办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,明确今年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任务:
抓阶段性工作推进
专项斗争阶段性特征很鲜明,每个阶段都会碰到新情况新问题。要及时研究新情况,完善策略方法,抓紧抓实阶段性工作,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全面纵深发展。
抓调查研究
调查研究是做好扫黑办工作的基本功。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扫黑办的常态化工作,置于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谋划之初、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,坚持分片调研、专题调研、随即调研,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。
抓督导推进
督导是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法宝。要认真总结第一轮中央督导的经验,坚持把督导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,创新完善督导机制,深化严督实导,推动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
抓战果通报
战果通报是传导专项斗争压力的有效方式。要坚持“抓省促市”“抓市促县”,把通报省级进展的全面情况延伸到通报地市级进展的若干重大情况,倒逼后进地区迎头赶上,提高专项斗争整体水平。
抓重大线索管理平台建设
建好全国扫黑除恶重大案件线索管理平台,是关系专项斗争可持续、有长效的基础工程。要实现重大线索信息联通共享、重点案件办理动态跟踪、群众反映实时掌握,确保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有线索、可持续发展。
——对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和重点关注的案件,要全部入库,实行动态管理。对各地线索核查及案件查办情况,全国扫黑办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,防止专项斗争“运动化”“一阵风走过场”“雨过地皮湿”。
——针对线索核查慢、质量不高的问题,要完善集中核查机制,落实分级核查责任制,明确举报线索的核查责任。
抓考核考评
要用好考评这根“指挥棒”,建立完善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,对专项斗争的进度、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,形成激励约束机制,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斗争的积极性。
——要把地市一级开展专项斗争情况作为对省(区、市)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参数,形成重抓地市一级的鲜明导向。
——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,开展市域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测评,真正把评判的“表决器”交到群众手中。
——要注重考评成果的运用,建立年度通报表扬制度,适时召开专项斗争年度表扬通报会,激励先进,鼓舞士气。
抓宣传引导
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不仅要打好实体仗,还要打好舆论仗。要坚持打击、宣传、普法同频共振,充分用好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,创新宣传方式方法,提高宣传效果。
——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、重大战果,充分展示党委政府“有黑必扫、有恶必除、有乱必治、有‘伞’必打”的坚强决心;
——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,讲好扫黑除恶英雄故事,让人民群众为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干警点赞。
——创新群众举报奖励机制,加大举报奖励力度,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,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。
抓扫黑办自身建设,提升干部能力素质
扫黑办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枢纽,自身建设水平如何,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专项斗争成效。
——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大兴学习、创新、务实、奉献之风,创造性开展工作,做到参谋有道、指导有力、协调有方、落实有效。
——要办好全国各地扫黑办主任研讨班,加强政策业务能力培训,开展经验交流,相互借鉴学习。
——要优化扫黑办力量配置,加强专业培训,提高专业能力,增强抓落实本领。
——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、对接配合,畅通信息交流渠道,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,确保扫黑办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。
来源:北京政法微信公众号
编辑:刘雅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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